建設單位(用人單位)名稱 |
沈陽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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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 |
沈陽市法庫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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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陸井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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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沈陽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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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□預評□控評?現(xiàn)狀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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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沈陽金名佳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,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,法定代表人為黃志剛,注冊資本為壹仟零捌拾萬圓人民幣。該公司廠區(qū)位于沈陽市法庫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,占地168000m2,主要產(chǎn)品為800×800mm拋光磚(地磚),年產(chǎn)瓷磚300萬m2。廠區(qū)內(nèi)設置有2條生產(chǎn)線,現(xiàn)場檢測時,2條生產(chǎn)線均正常運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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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調(diào)查人 |
劉麗新、李景凱 |
現(xiàn)場采樣人 |
黃志紅、梁延冰、曲娜 |
檢測人 |
冷斌、邵長穎、劉瑾、鄭瑩、劉艷茹 |
采樣時間 |
2016年6月5-7日 |
檢測結(jié)果 |
粉塵:該公司球磨皮帶個體粉塵總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不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接觸限值。 毒物;該公司熱風爐、素燒、釉燒崗位工人接觸一氧化碳、一氧化氮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濃度均符合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(yè)接觸限值 第1部分:化學因素》(GBZ2.1-2007)規(guī)定的要求。 物理因素:該公司球磨、壓機、拋光、磨邊崗位接觸的噪聲強度不符合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(yè)接觸限值 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2.2-2007)中職業(yè)衛(wèi)生接觸限值要求,其他崗位接觸的噪聲強度和工頻電場強度均符合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(yè)接觸限值 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2.2-2007)規(guī)定的要求。 ④高溫 該公司素燒1窯頭、釉燒1窯頭、素燒2窯頭、釉燒2窯頭崗位工人接觸高溫強度不符合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(yè)接觸限值 第2部分:物理因素》(GBZ2.2-2007)中職業(yè)衛(wèi)生接觸限值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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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(jié)論 |
該公司屬于職業(yè)病危害嚴重的工業(yè)企業(y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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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 |
1整改性建議 (1)該公司應在球磨機加料口、料倉倉頂、壓機刷坯處、皮帶運輸機的受料處設置吸風罩。 (2)該公司應按工藝布置和落料情況,在易放散粉塵的加料點、卸料點及物料的轉(zhuǎn)運點,如壓機、干燥塔皮帶、上煤皮帶等位置必須設置密閉罩或其他形式的有效排風罩。 (3)該公司應制定管理制度,定期對車間地面、通風裝置等進行清潔。 (4)應對生產(chǎn)車間窯頭看線崗位、窯尾看線崗位、檢選包裝崗位加設局部送風設施,且送至的氣流(不帶水霧)到達工作地點的風速,應控制在2~3 m/s;生產(chǎn)車間應當及時灑水以降低該車間整體溫度。用人單位應為工人提供含鹽清涼飲料(含鹽量為0.1%~0.2%),飲料水溫不宜高于15℃;以上崗位可采用輪換工作的方法,1-2h輪換一次,避免長期在高溫處工作。 (5)該公司應在干燥塔下落口處設擋板,防止粉塵外泄。 (6) 經(jīng)常對布袋除塵器進行檢查和維護,及時清理清理濾袋、連接處以及管道的密閉良好。 (7)應對生產(chǎn)車間窯頭看線崗位、窯尾看線崗位、檢選包裝崗位加設局部送風設施,且送至的氣流(不帶水霧)到達工作地點的風速,應控制在2~3 m/s;生產(chǎn)車間應當及時灑水以降低該車間整體溫度。用人單位應為工人提供含鹽清涼飲料(含鹽量為0.1%~0.2%),飲料水溫不宜高于15℃;以上崗位可采用輪換工作的方法,1-2h輪換一次,避免長期在高溫處工作。 (8)該公司應定時對鏟車上料車窗、車門進行檢修,同時督促鏟車崗位勞動者作業(yè)過程中應關閉車窗及車門。 (9)該公司應在購買釉料時向銷售廠家索取釉料、墨水的中文MSDS。 (10)定期對車間內(nèi)進行清掃,防止粉塵聚集,減少二次揚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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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|
未評審,直接備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