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設單位 (用人單位)名稱 |
光大綠環(huán)環(huán)保能源(沈陽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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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 |
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(qū)財落街道郎士屯社區(qū)沈陽市大辛生活垃圾處理場北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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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吳咚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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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沈陽市大辛生活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(沈陽市大辛垃圾衛(wèi)生填埋場擴建工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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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□預評 ?控評 □現(xiàn)狀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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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本項目新建焚燒主廠房(垃圾接收和儲存系統(tǒng)、焚燒系統(tǒng)、煙氣凈化系統(tǒng)、除臭系統(tǒng)、汽機系統(tǒng)、電氣系統(tǒng))、輔助設施(化水車間、空壓機房、熱泵間、滲濾液處理站、綜合水泵房、飛灰暫存庫、氨水間、加氨間、磷酸三鈉加藥間、汽水取樣間、油罐區(qū)及油泵房、地磅及地磅房)和非生產(chǎn)區(qū)(宿舍樓、食堂和主控樓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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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調(diào)查人 |
謝飛、岳貴峰 |
現(xiàn)場采樣人 |
謝飛、劉然、趙歡、劉姣、王博、李景凱 |
檢測人 |
杜文樂、冷斌、孫寶宇、陳思、牛菲 |
采樣時間 |
2020年1月4日~6日 |
檢測結果 |
化學有害因素:102個毒物檢測點,均符合要求。 物理因素:27個噪聲檢測點,均符合要求;8個工頻電場檢測點,均符合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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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論 |
本項目的風險類別屬于職業(yè)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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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 |
1、本項目應在1#設備間設置事故通風系統(tǒng),事故狀態(tài)下的通風換氣次數(shù)>12次/h,并將事故通風系統(tǒng)和硫化氫有毒氣體報警器進行連鎖。 2、本項目應將硫化氫有毒氣體報警器的預報值設置為5mg/m3,報警值為10mg/m3;氨有毒氣體報警器的預報值設置為15mg/m3,報警值為30mg/m3。 3、本項目應在油泵房設置事故通風系統(tǒng),事故狀態(tài)下的通風換氣次數(shù)>12次/h,并將事故通風系統(tǒng)和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連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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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|
2020年3月23日,3名專家張秋玲、寧康、唐鳳年在光大綠環(huán)環(huán)保能源(沈陽)有限公司召開《沈陽市大辛生活垃圾焚燒發(fā)電項目(沈陽市大辛垃圾衛(wèi)生填埋場擴建工程)職業(yè)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》專家評審和職業(yè)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,專家組同意通過報告。 專家組建議: 1、補充完善原輔材料及分析; 2、完善職業(yè)病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; 3、完善應急救援設施相關內(nèi)容及評價; 4、落實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。 |